詳細說明
適用作物:
果蔬類:幼果期、膨大期、著色期、采收期均可使用。
草莓:坐果后到收獲,間隔10-15天1次。
葉菜類:每生長季噴施2-3次,間隔7-10天。
蔬果類:初花至幼果期開始噴施,間隔7-10天。
瓜果:坐果后開始噴施,噴2-3次,間隔15-20天。
使用方法:
噴施:兌水稀釋1000-1500倍,對作物均勻噴施。
灌根:每30g兌水50-60公斤灌于作物根部。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可與殺菌劑、殺蟲劑混用,互補增效。
2、上午10時以前,下午4時(夏季6時)后噴施為宜,噴后即澆水效果更佳。
3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32號,根據農業部《肥料登記管理辦法》第二章第十四條之規定,單一元素肥料免予登記。
4、噴施1小時后遇雨不影響效果,本品濃度高,冬季結晶不影響效果。
保質期:三年